最終規則(Final Rule)將於《聯邦公報》上公佈。該規則將在《聯邦公報》公佈後60天生效,目前預定生效日為2026年9月15日。
長期以來,F-1國際學生與J-1交流訪客入境美國時,I-94的 Admit Until Date 通常不是一個明確日期,而是標示:D/S(Duration of Status),意思是,只要學生持續符合F-1身分要求、正常就學並遵守相關規定,即使實際課程時間有所延長,通常不會單純因某個 I-94 日期到期而立即需要向 USCIS 申請延期。
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指出,F、J及大部分I類非移民過去都採用這種沒有特定終止日期的D/S制度。新規定的核心,就是改成與多數其他非移民簽證相似的「固定期限」管理方式。
新制實施後,F-1與J-1持有人將不再單純以D/S作為停留期限,而是取得明確的「准許停留到期日」(Admit Until Date)。原則上,核准期限會依:I-20或DS-2019 所列的課程/計畫期限,或最長4年,兩者取其較短者。
因此,如果就讀博士班、醫學相關課程或其他可能超過4年的長期課程,未來就可能需要額外處理延期程序。
過去學生若因合理原因需要延長課程,通常可先透過指定校方負責人(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, 簡稱DSO)更新相關學生與交流訪客資訊系統(SEVIS)紀錄及 I-20。新制度下,如果學生需要在 I-94 核准期限之後繼續留在美國,將可能需要進一步向美國移民局(USCIS)提出 「延期停留」(Extension of Stay, 簡稱EOS)申請,而不是只處理學校端的 I-20 延長。
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最終規則(Final Rule)並規定,F-1學生若在期限內適時提出EOS申請,在案件等待美國移民局(USCIS)審理期間,可依相關規定繼續就讀。
另一項影響非常直接的改變,是F-1學生完成課程或完成核准的 Post-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 後,原本通常有 60天離境準備期/寬限期。新規將縮短為30天。
因此,未來學生若要在畢業後辦理轉換學校、調整身分、離境或安排其他移民/非移民身分,準備時間將明顯縮短。
除了停留期限之外,新規對F-1學生的教育規劃也增加不少限制。
依最終規則(Final Rule),F-1學生原則上必須先完成最初核發I-20學校的一個完整學年,才可進行部分轉學或教育目標調整;特殊情況仍可能有例外。
對研究所及以上教育階段學生,新規更進一步限制在課程期間變更教育目標,轉換學校也可能需要符合特殊例外情形。因此,正在美國攻讀碩士、博士,或者原本規劃中途轉校、改研究領域的學生,尤其需要注意。
新規亦規定,完成某一教育層級後,F-1學生原則上應繼續前往更高教育層級,而不能單純透過再次攻讀同級或較低級別課程來維持F-1身分。例如:
學士 → 碩士:原則上屬於向上進階。
碩士 → 博士:原則上屬於向上進階。
但若已完成碩士,又希望再攻讀另一個碩士學位,新規實施後,就可能面臨新的F-1身分限制。
這次規則的重點不是取消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(OPT)或 STEM OPT,而是改變F-1學生的合法停留期限管理方式。問題在於,如果學生的OPT或STEM OPT期間超過目前I-94核准的停留期限,未來可能除了提出工作許可相關申請外,也必須另外處理EOS延期。
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最終規則(Final Rule)針對新制實施初期設有約6個月的部分過渡安排,以降低部分 Post-completion OPT 與 STEM OPT 申請人立即增加EOS申請負擔,但長期而言,OPT與合法停留期限將需要更密切地一起規劃。
以下幾類學生尤其需要留意這次F-1新規:
博士班經常需要超過4年完成,未來可能需要申請一次甚至多次延期。
課程及訓練時間長,可能更容易超過首次核准的固定停留期間。
新規對轉學及Educational Objective設定更嚴格限制。
未來除了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之外,也需要同步確認I-94停留期限。
例如碩士畢業後希望再念另一個碩士,未來可能無法再像過去一樣單純透過新的I-20繼續維持F-1身分。
目前已經在美國、I-94仍標示D/S的學生,不代表到了預定生效日就會自動失去合法身分,但現有學生也不能完全忽略這項新規。
由於最終規則(Final Rule)設有D/S轉換至固定停留期限的過渡安排,學生應依自己的入境紀錄、I-20/DS-2019期限及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的通知確認實際適用情況。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新規正式生效後離開美國再重新入境,新的入境紀錄將可能直接適用固定停留期限制度,I-94也會出現具體的Admit Until Date。
目前包括NYU、Columbia University、CUNY等多所美國大學都已陸續發布通知、FAQ或舉辦說明會,提醒國際學生重新檢視返美、延期、OPT及轉學安排。
未來判斷可以合法停留到哪一天,I-94的Admit Until Date會變得非常重要。
如果預期無法在現有課程期限內畢業,不宜等到最後幾個月才處理。
尤其是研究所及博士生,新規對轉校和教育目標調整的限制較大。
未來還需要同時確認自己的合法停留期限是否足以涵蓋OPT期間。
目前預定生效日為2026年9月15日;如果規則依計畫實施,新制生效後重新入境美國,I-94的核准方式可能與目前不同。
不是「最多只能念4年」。新規的概念是單次核准的固定停留期間一般不超過4年。如果課程合理需要更長時間,學生可能仍可申請 「延期停留」(Extension of Stay, 簡稱EOS),但必須接受美國移民局(USCIS)進一步審查。
不一定。目前持D/S身分的學生涉及過渡規定,應先確認自己的I-94、I-20/DS-2019以及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提供的最新指引,而不是看到新規就直接遞交I-539。
這項最終規則(Final Rule)並未直接取消OPT或STEM OPT。但未來若OPT期間超過I-94核准停留期限,可能需要同時處理合法停留延期,因此申請程序與時間規劃可能較過去複雜。
這次「無停留期限」(Duration of Status,簡稱D/S)制度改革,是美國國際學生身分管理制度的重要改變。由於目前2026年9月15日仍屬預定生效日期,且規則可能受到國會審查、司法程序或後續DHS實施指引影響,建議學生與家長持續關注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、美國移民局(USCIS)、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(CBP)以及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的最新公告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美國移民及留學資訊整理,不構成個別法律意見。實際簽證、身分維持、延期、OPT或轉學安排,仍應依個人情況及美國政府最新規定進行評估※
(資料來源於美國USCIS網站和外媒綜合報導)
美國2027年度綠卡抽籤(DV-2027)迎來重大進展!美國聯邦法院於2026年10月14日裁定,要求美國國務院恢復辦理延宕已久的多元化移民簽證計畫(Diversity Visa Program)。根據最新法院命令,國務院須於11月1日開放線上登記,讓符合資格的外國人重新獲得透過抽籤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的機會。不過,目前11月1日仍是法院要求的開放日期,並非美國國務院已正式確認且不會變動的申請時程。 由於美國政府仍有權上訴或聲請暫緩執行,實際登記安排仍須留意後續發展。
美國國務卿盧比歐(Marco Rubio)於 2026 年 9 月 29 日宣布,美國政府計畫自 2027 年起開放首次申請美國護照的民眾透過 America.gov 平台線上辦理,整合身分驗證、護照照片上傳、線上付款及申請進度查詢等功能,減少傳統臨櫃申請程序。美國政府目標在 2027 年底前,讓絕大多數美國民眾都能線上申請護照或護照卡。此外,國務院也預告將於 2028 年推出重新設計的美國護照。截至 2026 年 10 月,首次申請美國護照仍須依現行規定親自辦理,新制實際上線日期與完整申請資格尚待官方公布。
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公布最新 EB-5 Fee Rule Final Rule,確定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,調整多項 EB-5 投資移民申請費用。此次調整涵蓋投資人常用的 Form I-526、I-526E、I-829,以及區域中心相關的 I-956、I-956F、I-956G、I-956H、I-956K 等表格;同時也調整 I-526E Integrity Fund Fee 與 Regional Center 年度 Integrity Fund Fee。對一般 EB-5 投資人而言,最值得注意的是I-526E Initial 將由目前的 US$3,675 提高至 US$7,850;I-829 則由 US$3,750 提高至 US$5,000。因此,若案件預計在 2026 年 11 月底前後送件,實際適用的 USCIS 政府規費將明顯不同。